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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在就业和落户过程中,常会遇到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的办理问题。由于留学人员没有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回国后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以便顺利完成人事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这项服务主要面向两类人群:一是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且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是出国前已办理辞职或离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如果你选择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仍需办理就业报到证,但无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性质的判定需要参考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等文件,如有疑问,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应证明。对于在北京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办理落户手续的机构包括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具体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类型和所在地。 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基本步骤包括:首先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单位立户手续;其次准备申请材料,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档案调入证明等;然后登录中国留学网填写个人信息并预约递交材料时间;最后由用人单位报送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学人员本人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根据北京市规定,申请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含)以下,且必须先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申请就业落户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地址可选择自有房产、直系亲属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但不能落在其他亲戚朋友家。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需先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才能跨省市落户。出国前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的户口迁移证若仍在手中,需先回原籍落户后再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档案管理是留学回国人员需关注的另一重点。根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严禁个人保管。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需联系用人单位或委托其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保管,也可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用人单位递交材料前需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这是为了保障其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人事纠纷。社保证明需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区级社保中心开具,且需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务派遣形式录用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能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因为劳务派遣不属于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 关于时间界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需满一年(360天),这是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主要依据护照记录的出入境时间。回国后两年内需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回国时间以护照记录的出入境日期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留学回国人员到军队、武警系统工作,或已通过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或地方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办理了就业和落户手续的,无需重复办理。赴港、澳地区学习者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如果户籍信息中的姓名、出生日期与留学期间的护照不一致,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需注意政策细节和流程要求。每个人的学历背景、工作单位、档案和户籍情况不同,适用的条件和流程也会有所差异。凡图人才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毕业院校是否符合上海留学生落户要求,或对回国时间窗口、单位资质等问题有疑问,联系凡图咨询顾问,免费获取一对一落户路径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