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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政策文件里,藏着一条被忽略的界限:非上海生源应届生想拿户口,光有学历不够,还得看学校是不是“211”或部委属高校。 这份由上海市教委、发改委和人事局联合发布的《受理办法》,明确将申请资格与毕业院校层级、外语计算机成绩、用人单位资质死死绑定。 它不是简单的落户指南,而是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 这套机制把绝大多数普通本科毕业生挡在了直接落户的门外,只留下一条通过申办《居住证》迂回进入的路径。 谁能直接落户?门槛比想象中高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多项硬性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是基础底线。 更关键的筛选在于学历背景:一般要求是应届毕业研究生,或者来自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所属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普通地方高校的本科生并非完全没机会,但前提是参与国家或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比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市农村镇校任教或自主创业。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按常规路径求职的普通本科应届生而言,直接落户的通道基本关闭。 学业表现也有量化标准。 申请人必须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方面,非专业学生需拿到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计算机方面,文科生需通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一级考试,理工科生需通过二级考试。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生,以及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等级证书。 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专业学生,或因父母“支边”“支内”户口迁出上海的学生,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用人单位资质:注册资金与时间的双重锁 即便个人条件达标,用人单位的资质同样是一道硬关卡。文件规定,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若是企业,则必须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并在2005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 这一条款直接将大量初创企业、小规模公司排除在外。 毕业生必须与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一般应为直接录用。劳务派遣或间接用工形式,显然不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繁杂,任何弄虚作假都将导致申报资格被取消。需递交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若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人员,或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还需提供额外的户籍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在本市创办企业的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受理地点为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审核结果将在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审核标准另行公布,紧缺专业名单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查询。 落不了户?还有《居住证》这条退路 对于不符合直接落户条件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文件附件提供了另一条路径: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只要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录用,即可申请。若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和紧缺专业,学历限制可适当放宽至大学专科毕业。 申领主体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聘用单位。需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在沪住所证明、单位法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若未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直接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及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申办程序分为两步。非上海应届生源高校毕业生需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该通知单第一联用于报到,第二联用于申领《居住证》。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可委托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代办领取。受理时间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申领人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向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人事局审核认定后,核定《居住证》有效期限。通过审核的申领人需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缴纳25元工本费,领取《办理通知书》,最终凭通知书领取《居住证》。 这套2006年的政策体系,清晰地划分了“直接落户”与“持证居住”两条轨道。 前者精英导向,后者普惠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