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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的72分门槛并未因疫情而降低。这一硬性标准与上一年度保持完全一致。看似平静的分值背后,申报窗口的特殊调整才是当年最大的变量。 受疫情影响,当年的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工作临时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窗口期锁定在6月15日至8月28日的工作日,第二批则延后至11月30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这种分段式受理机制,本质上是为毕业生在沪择业留出了更充裕的缓冲时间,避免了因求职节奏滞后而错失落户机会。 《通知单》领取渠道因校而异 上海高校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依据申领条件前往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外地高校的同类毕业生,则必须直接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手续。这份《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具有双重功能:其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则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对应的关键材料。 对于尚未达到直接落户标准的毕业生,政策路径并未封闭。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申办实施细则、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仍可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并申请积分。这意味着,即便无法通过应届生渠道直接获得户籍,通过居住证积分体系依然可以在上海建立合法的长期居留与工作身份,为后续的居转户或其他落户途径积累基础年限。 用人单位在签约环节的责任被明确强化。企业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必须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更为重要的是,协议中严禁出现“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条款。这类霸王条款直接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被视为违规行为。企业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材料的真实性。 诚信申报是贯穿整个流程的红线。若用人单位存在虚假用工或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不仅会被取消当年的申请资格,其失信行为还将被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个人同样需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一旦发现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材料,申请资格将被立即取消,个人失信记录同样纳入征信平台。对于已骗取的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注销,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中介代理申报在这一体系中是被明令禁止的。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这从源头上切断了通过非正规渠道操作的可能性,确保了申报主体的直接责任归属。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直面审核标准,依靠真实合规的材料完成各项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