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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对用人单位资质、申请人条件及申报流程均有明确要求,涵盖单位类型、社保缴纳、岗位性质、材料真实性等多维度标准。政策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推进,流程包括预审、初审、审核、公示及户口迁移环节,且对随迁家属材料及信用监管有细化规定。若单位或个人存在材料造假等行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并影响后续申请。 一、适用对象 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时适用本细则,包括: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或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特定人才(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的分支机构。 二、基本条件 用人单位需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保。申请人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放宽年限,工作地点通常应在上海。 三、中介机构人员限制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可申请人才引进。本市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因编制实行人才派遣的,经主管部门推荐并报备后,可由实际用工单位申请。 四、重点机构范围 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或区域(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需在认定有效期内正常运营。 五、申办程序 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办理,流程如下: 1、预审: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材料不全的需一次性告知补齐;齐全有效的预审通过,通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现场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审核:市人社部门或授权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后,在政务网公示5天。 4、迁移: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申请人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 六、家属随调随迁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凭证;16周岁及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需加学籍凭证。配偶随调或随迁需提供在沪社保凭证(或退休、失业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及户籍凭证。 七、信用监管措施 实行告知承诺制与失信名单制。单位和个人需承诺材料真实性,严禁造假。发现虚假或伪造材料的,将列入失信名单,情节轻重可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严重的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很多人认为只要在大公司工作就能走人才引进,却忽略了单位是否在重点机构名录、社保是否连续足额、岗位描述是否与申报一致等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一环节不符合要求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咨询专注上海落户政策十多年,熟悉人才引进的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的完整匹配度,帮你梳理单位资质、社保基数及岗位材料的合规性,识别潜在风险。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是否满足人才引进落户的社保与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