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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对院校层次、回国时间、工作单位资质均有明确要求,且审核标准逐年细化。每个人的境外学历背景、回国时间、工作单位的情况不一样,适用的路径也就有所不同了。凡图人才咨询的专业服务价值在于: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匹配当前政策下最可行的申请路径,帮你个性化定制一对一的落户方案、理清材料要求、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因院校认定偏差、时间窗口误判或单位资质不符导致申请受阻,帮你少走弯路。 申请单位需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用人自主权,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企业类单位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信誉良好,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上级法人注册资金也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未实际出国(境)学习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随迁/随归家属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报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网上受理通过后,由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提交书面材料,核对原件): 一、主申请人 1、《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包括: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限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5、提供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2019年1月之前的纳税证明免于提供】 6、如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7、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回国后在沪其他单位工作证明。【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8、婚姻状况证明包括: (1)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2)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9、子女出生证明及合法生育的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10、在沪落户地址证明包括: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沪自有产权的房产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首页、信息页)、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所有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注明与需落户人的关系) (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的房产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首页、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所有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注明与需落户人的关系)。 (3)单位集体户口,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先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11、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二、家属随迁 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2、配偶工作单位与申请人单位不一致的,提供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如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4、配偶承诺与授权。 5、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 6、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8、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9、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 10、配偶和子女的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11、放弃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12、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1、企业验资证明。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很多留学生在申请时才发现,毕业院校是否在认可名单、回国时间如何计算、工作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这些细节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比如,社保基数要求与你的学历层次直接相关,而创业落户又需要满足公司实缴资金和个人持股比例等硬性条件。凡图人才咨询专注上海落户政策细节超过十年,熟悉各类学历背景对应的审核逻辑,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条件与留学生落户政策的适配可能,帮你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不确定你的毕业院校是否符合上海留学生落户要求?联系凡图咨询顾问,免费获取一对一落户路径评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