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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残疾人通过婚姻迁入上海,常被误认为只需常规婚迁手续。实则涉及残联专项审批与居住证前置环节,流程链条较长。 这一路径的核心在于跨地残联审批与上海市残疾人居住证的获取。若忽略户籍地残联的前置审核,直接前往上海办理,极易因材料缺失导致流程中断。 明确两地残联的衔接逻辑,是顺利推进的关键。 先办户籍地残联审批 申请人需首先回到户籍所在地,向当地残联提交落户审批申请。此阶段需备齐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上海户口本以及残疾证明。审批通过后,需在所在地残联网站下载并填写《你的省、市、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这一步骤是后续上海方面受理的基础,不能少。 完成户籍地手续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残疾证明、已填写的申请表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上海市残联进行审批。上海市残联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颁发《上海市残疾人居住证》。该证件是连接残联审批与公安户籍迁移的重要凭证。 最后办理派出所迁入 持有《上海市残疾人居住证》及户口本,即可前往所属派出所办理最终的户籍迁入。此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上海市残疾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四张两寸蓝底照片。手续办结,即完成在上海的落户。 需注意,上述流程专指外地残疾人嫁入上海的情形。若是上海本地残疾人结婚,则无需经过残联复杂审批,可直接携带相关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厘清身份属性,才能准确匹配对应的办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