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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二、市局或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三、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四、18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五、毕业分配人员需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及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需向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一、入户申请书; 二、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四、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五、其他相关证明。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需持以下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新立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四、符合申领或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迁入人员,每人需提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且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提交照片一张; 五、因结婚迁入的需持结婚证; 六、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七、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需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涉及的材料种类较多,不同情形对应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或者对材料准备有疑问,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助梳理所需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遗漏风险,确保提交的文件符合当前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