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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居转户落户上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申请人材料和家属材料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该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用人单位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的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其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 (1)未婚:无需提供; (2)已婚:结婚证的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的盖章页及信息页,以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的盖章页及信息页,同时提供前段婚姻的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以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丧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4、本市落户材料: (1)本人在沪居住房屋:需提供入户地房屋的有效权证; (2)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的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以及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在沪直系亲属房屋:需提供入户地房屋的有效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出具的同意落户材料(需注明与申请人的关系); (4)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无需提供额外材料。 5、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2)企业非法人单位(如分公司)需提供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现场提交,无需上传);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家属材料 1、配偶随迁需提供: (1)配偶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2)配偶工作单位若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3)配偶承诺与授权书(需与主申请人共同签署)。 2、子女随迁需提供: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2)子女户口簿的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3)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提供学籍材料和在读证明。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很多人在准备材料时容易忽略细节,比如婚姻状况证明的完整性、落户地房屋权证的有效性,或随迁家属的授权文件是否齐全。这些材料环环相扣,任何一项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咨询专注于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风险点,确保提交的文件符合当前审核标准。 如果你正在准备居转户申请,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减少因材料问题导致的退回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