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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以及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岗位性质、社保缴纳情况等需满足相应政策要求,且材料需真实完整。 政策适用的五类人才包括: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1、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3、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2、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申请材料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提交,若材料信息可通过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核验,可免交纸质版本。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身份及学历证明、社保和个税缴纳凭证、无犯罪记录承诺、落户地址证明及与申请条件对应的其他材料。用人单位需审核材料后通过系统提交申请。 很多人关心自己是否属于政策界定的“紧缺急需人才”,或者所在单位是否在重点机构名单内,以及社保基数和岗位描述是否符合要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且政策对“重点机构”的认定标准、社保倍数的计算方式逐年细化。凡图咨询专注于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与人才引进路径的适配可能,帮你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是否满足人才引进落户的社保与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