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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户口迁移是常见手续。若你的户口目前在学校,需要凭《就业报到证》、单位接收证明和学校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如果户口不在学校,可直接凭《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将户口从原籍迁往工作地,此时迁出地公安机关会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用人单位所在地再发《准予迁入证明》。 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户口可在学校保留最多2年。暂缓就业期间若找到工作,仍按上述流程办理迁移;满2年后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即可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如果入学时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申请迁回原籍并恢复农业户口的,需提前征得原籍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户口迁移证过期是常见问题,需回原签发机关补办,且只能补办一次。若父母户口已迁移至本省其他地区,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时,可直接将户口迁至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已领取迁移证但未及时落户的,可凭原迁移证到迁入地说明情况后恢复户口;异地迁移证未落户的,按具体管理规定处理。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迁移户口时,根据就业单位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机关录用需政府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需《事业单位聘(录)用通知书》;企业或自主经营单位接收则需《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户口迁移涉及多个环节和材料,不同就业类型所需的证明材料可能不同。如果你对迁移证有效期、原籍恢复农业户口流程或跨省市迁移要求存在疑问,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材料的完整性,识别因材料缺失或流程不当导致的退回风险,确保你的迁移手续符合公安机关审核标准。不确定自己符合哪种迁移情形?联系凡图咨询获取免费初步评估,理清办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