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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针对特定历史时期外迁人员及其配偶制定了回沪落户政策,主要面向支内、知青等群体及其家属。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人需满足年龄或退休条件,并按不同家庭结构选择对应落户路径。 一、夫妻双方均为外迁人员的落户安排: 1、可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支持同时或先后申请; 2、无子女情况下,可选择在本市父母、兄弟姐妹户籍地,或本人及亲属的合法住所落户; 3、若子女因参军、出国、死亡等原因注销本市户口,仍可按前款无子女情形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的落户要求: 1、外省市配偶需婚姻登记满10年,可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时,若本市方为支内或知青并享受社保待遇,可落户至本市父母、兄弟姐妹处或亲属合法住所;未享受社保待遇的,须在本市自有合法住所落户; 3、本市支内或知青已故的,其外省市未再婚配偶可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其他原因外迁的本市户籍人员已故的,其外省市未再婚且无子女的配偶,可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单身外迁老人特别规定: 从未生育或领养子女的单身老人,可在本市父母或兄弟姐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 这类落户申请涉及历史档案核查、亲属关系证明等多项材料准备,政策条款存在较多特殊情形和适用限制。很多申请人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支内知青"身份界定,或对婚姻年限、社保待遇等关键条件存在理解偏差。凡图咨询十多年专注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历史外迁人员的落户适配性,帮助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申请延误。 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外迁人员回沪落户条件?凡图咨询提供免费初步评估服务,帮你判断当前情况是否满足政策要求,理清材料准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