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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是许多人在上海稳定生活的重要一步,材料准备需要细致且符合政策要求。以下是境内人才首次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所需的核心材料清单,供你参考。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需单位网上审核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若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本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需提供国家一、二、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本市复评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含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若为集体户口,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需含居住房屋凭证编号页及详细信息页);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和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需含居住房屋凭证编号页及详细信息页);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房产证(需含居住房屋凭证编号页及详细信息页)、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注:住所证明的特殊情形处理如下: ⑴农村私房,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相应编号或户号; ⑵动迁房,提供动迁协议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协议编号或户号; ⑶公租房,提供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凭证编号或户号; ⑷人才公寓,提供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人才公寓”; ⑸部队房产,提供部队营房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部队房产”; ⑹高校或科研院所房产,提供宿管科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高校、科研院所房产”; ⑺预售房产且已入住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已入住证明和预售合同,“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预售合同编号; ⑻单位长期租住的酒店式公寓或宾馆等营业性场所,不能作为在沪固定住所。 8、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需在3个月内有效)。 9、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若为派遣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及派遣岗位协议。 10、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填写《居住证拟调档申请表》,由单位内网打印下载)。若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受理点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将按规定调档并核实信息后出具证明。居住证正式受理日期自学历学位等信息核实入库或档案调入并出具核实表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含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父母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2、为未成年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含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含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若配偶符合办理条件,建议分别申办主证。 三、可自愿提供的加分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本市核发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三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个人证书。 3、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配偶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在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明细单,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准备看似繁琐,但每一项都关系到居住证的顺利申办。住所证明、劳动合同有效期、档案调取等细节容易出错,稍有不慎可能影响受理进度。凡图咨询熟悉居住证申办的全流程要求,可为你免费评估材料完整性,识别因住所类型不符、档案缺失或劳动合同瑕疵导致的潜在风险,帮助你一次性提交合规材料。 如果你正在准备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材料清单并确认关键细节是否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