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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落户上海时,你所在的公司是否具备申报资质是关键前提之一。根据当前政策,公司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公司基本资质要求 1、公司需为在上海注册登记的企业,且工商状态正常(未被注销或吊销)。公司人数、注册资金与居转户申请资格无直接关联。 2、负责办理落户事宜的人事专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要求。 3、在上海的办事处或未在上海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无法直接处理落户相关事宜。 4、若存在劳务派遣情形(如外地公司派遣至上海工作,或上海公司派遣至外地工作),即使社保和个税均在上海缴纳,也不符合落户申请条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特殊要求(如适用) 若公司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为员工申请落户,需同时满足: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其他常见情形说明 1、若公司为外地企业在沪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按汇率换算后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总公司需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2、上海分公司为员工申请落户时,需提交上一年度该企业在上海缴纳的企业税和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若公司总部不在上海,且企业所得税通过外地总公司缴纳(即在上海无纳税记录),则不具备落户申报资格。 4、分公司分为法人分公司和非法人分公司:法人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通常在上海缴纳,一般无问题;非法人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选择在总部所在地或上海缴纳。 5、若公司将员工的社保、个税委托第三方机构缴纳,申请落户时需确保社保缴纳地、个税申报地、劳动合同签订地均为同一公司,且第三方机构需配合申请。 很多人以为公司只要正常经营就能申请落户,却忽略了人事专员身份、纳税地一致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细节等要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项不匹配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专注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公司的申报资质,帮你识别因用工形式、纳税异常或资质不符导致的潜在风险,避免因公司问题影响个人落户进程。 如果你不确定所在公司是否满足落户申报要求,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公司资质与当前政策的匹配情况。